中共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年12月14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8日至6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二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2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二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市二院党委将反馈的三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55个具体问题,提出了164条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11月22日,15个问题,有12个完成整改,占80%;3个部分完成,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效。具体细化的55个问题,已完成52个,占94.5%;涉及的16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61条,占98.2%。共制定制度39条、规定3条、管理办法34个、方案8套、优化流程9条。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差距,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

  1.关于“院党委在落实‘第一议题’过程中存在就学习而学习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制定《中共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进行研讨,提出推动工作的合理举措;制定《中共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丰富创新学习形式和方法,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有计划深入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深化拓展学习成果运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关于“打造全省一流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医疗中心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建设全省一流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医疗中心规划,确定重点目标与任务;二是落实《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力争2023年底建设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到2025年建成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三是以项目为抓手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四是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开展综合门诊、肿瘤防治等多学科诊疗,打造门诊住院一体化综合服务中心,推行日间手术,推广无痛诊疗、中西医综合诊疗;五是设立专项资金,用以保障创新团队建设、培育学科团队、开展科研项目和引进人才等;六是依托医院市级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平台,加快创新团队建设;七是加强医教研创新平台建设,通过与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紧密协作,引进高端人才和新技术、新疗法,积极开展四级手术;八是全力做好DIP试点工作,优化住院患者收治结构,不断减少低门槛住院患者数;九是遴选近5年具有潜力的专利,积极进行成果转化;十是依托赣南医学院科研平台,培育院内科研骨干,遴选高质量的科研项目;十一是积极开展GCP项目,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的合作;十二是通过与上级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创新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方式和申报江西省医疗卫生服务团挂职副院长等多种方式,加大各学科人才科研能力培养力度。

  3.关于“建设‘健康高效’样板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已完成。2023年11月1日,分管副院长李跃武与党办主任吴峰赴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及江西省人民医院就总药师制进行调研,下一步医院将根据我院具体实际情况稳步推进我院总药师制度。截止11月,我院按照《警保医5G+智慧联动危急重症救治示范应用项目》任务书要求获得了2项软件著作权授权;发布了2篇论文,其中SCI检索1篇,EI检索1篇;制定并发布了1项企业标准,11月上旬完成了03专项现场财务审计并于11月中旬完成了项目组到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处现场沟通。现已经完成终审前准备工作。

  4.关于“信息化建设投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经2023年7月27日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2023年智慧医院建设采购计划预计投入2230万元,梳理出信息化建设中3个短板问题。2023年10月12日已启动信息集成平台项目上线工作,通过数据治理构建数据中心,逐步实现多层级、多维度、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交互共享。

  5.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存在松懈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已优化检测流程,增加4台检测设备,培训33名检测人员,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使核酸检验报告及时、准确。医院扩充了感染科的病房面积并且进行常见传染病与非传染病疾病区的划分,固定了传染科医护人员,做了“应对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暴发紧急腾空备用病区”的预案,做到了平战结合。2023年11月14日,医院组织应急、医务、感染、护理、公共卫生、感控、检验等多部门联合,就“聚集性不明原因发热事件”“实验性疾病聚集性事件”进行联合培训及实战演练。

  6.关于“制度修订完善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需要,完成了医院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和应急预案等的修订工作。

  7.关于“患者住院低门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制定“入院门槛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科室、个人进行问责处理,持续减少违规低门槛入院。结合DIP支付方式改革要求,考虑病情需要、诊疗效果、分级诊疗制度、预防保健等要素,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住院治疗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8.关于“药品出入库、处方开具审核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修订和完善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对入库、分拣、出库和配送等环节实行全链条质量监控和过程控制,高标准规范药品出入库管理工作。落实常态化监管,定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检查、分析,及时向违规人员反馈结果,并督导落实整改情况,同时健全奖惩机制。对2023年3月流感期间违规开具处方人员进行处理。

  9.关于“千分制质量考核‘指挥棒’出现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修订《“千分制质量考核”绩效修定方案(2023年版)》,更好地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对考核实施方式进行调整,为医护人员“减负”,杜绝疲于迎检的情况。

  10.关于“债务风险较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确需借入,按规定报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高质量发量需要的建设,原则上采取财政专项债券的融资方式。根据现金流量及还款期限做好还款计划,提前筹划还款资金,做到按期还本付息,避免延期还款支付违约金风险。加强医院运营管理,提高医院服务性收入,缩短药品欠款周期,逐年降低资产负债率。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方面,争取更多的国家和市级各类资金,以支持医院发展资金需求。

  11.关于“垫付医保基金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制定医保基金催收相关工作内容,确定专人负责对接各县(市、区)医保局、5家保险公司对账工作;已与各县市区医保局核对账目,并以报告的形式报送各县(市、区)医保局,由市医保中心提交市财政局,统一分期拨付。

  12.关于“安全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10月20日对各临床医技科室的不良事件相关知识进行线上培训并定期(每季度)落实不良事件上报分析和总结;二是多形式、分层次开展随访,除传统电话随访外,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微信或电子邮件进行随访并对恶性肿瘤、三、四级手术患者重点随访,提示患者定期复诊;三是于9月28日和10月23日组织临床医学专家、临床药师开展定期(每月)督导检查;四是印发《关于调整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小组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通知》,修订、完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药品采购供应管理与遴选管理制度;五是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任命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常态化对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及时进行排查,防范化解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六是积极组织动员内科大楼竣工验收工作,已相继完成内科大楼第三方消防验收、竣工预验收并落实竣工预验收提出的相关问题整改,当前正报住建局进行相关竣工验收工作。

  1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党委副书记于2023年10月中旬,带队对全院各党支部进行工作督促,着重对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将“习近平文化思想”等意识形态工作的最新要求列入第四季度政治学习内容(我院“千分制”考核项目中涵盖政治学习);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在医院官网首页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栏,定期发送相关内容。

  14.关于“对意识形态领域疏于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10月对《市二医院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重新修订,并对以往发布信息进行“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整改;10月19日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并进行现场理论知识考试;梳理与各合作媒体的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履行到位,大江网现已将医院官网链接在其平台上。

  15.关于“新时代统战工作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于2023年10月20日印发《关于建立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外代表人士个人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全院党外代表人士填写《个人信息报告表》并定期进行个人信息集中报告;10月26日召开2023年统战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同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党外代表人士关于医院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将专业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党外优秀干部放到重要岗位培养、历练,党外人士江新爱(民盟)培养为肾内科主任助理、廖荣芳(九三学社)培养为神经外科副主任。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整治医德医风用力不足”方面

  16.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10月,院党委制定印发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岗双责”责任清单;院党委书记于7月、9月,围绕医德医风工作讲授廉政专题党课两次;2023年10月12、23日查办一起我院职工违规收取他人财物案件。

  17.关于“党委统揽医院监督管理政治责任没有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于4月、7月分别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按照医院廉政风险方案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等级进行梳理;制定实施《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清风123·廉洁行医,拒绝回扣”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实施方案》;于2023年8月完成各科室中层以上干部及重点岗位科室人员风险防控评估工作;开展“四个‘想一想’”活动,通过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发现重要问题11项及表现形式19种,依法依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警告处分3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

  18.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纳入第四季度政治学习内容,落实10月份千分制考核,查阅科室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等学习落实情况,对科室人员进行现场访谈并查阅资料;将医院组织的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纳入科室考核,走访核查科室学习情况与一线医务人员知晓情况。

  19.关于“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调整医院领导分工,于2023年8月8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分管监察室;扩充监督队伍,10月27日引入政治素质过硬,有担当、守纪律的纪检监察人员1名入监察室提升监督工作效能;监督推动医院开展“清风123”、“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20.关于“日常监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建立督查组推动监督检查、考核惩处和责任追究等工作落实,设立每月4次及重点节假日期间的定期监督检查机制;监察室于2023年8月联合医务科、质控科等对医院单病种、临床路径病案督查,10月联合医务科、质控科、药剂科等对合理用药现场审核,对查处9月份开具的大处方人员进行约谈;2023年10月,医院中层干部及院领导班子成员与院纪委签订《市二院廉洁从业承诺书》,并下发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倡议书,全员党员签订《市二院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自我约束承诺书》。

  21.关于“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5月纪委委员前往浮梁瑶里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7月邀请景德镇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来院给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支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授课;10月制定院警示教育制度,计划每年开展至少3次全院性警示教育;对查处到个别同志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处理,并列为典型案例在10月19日开展的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说法,促使干部群众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22.关于“群众就医不方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8月扩增五间门诊超声室,达到门诊每楼层均可就近完成检查;9月完成增设康复、中医、护理综合门诊,满足群众多元化门诊就医需求;10月设置24小时咨询电话,出院咨询、医保咨询、非工作时段咨询等全方位匹配患者咨询需求,由收费管理科承诺确保有效回复;根据门诊布局科学规范院内标识指引,解决群众来回跑、重复跑、跑错路问题。

  23.关于“收费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组织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并开展临床科室培训;制订《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利用医保控费系统,实时监督医保违规行为,做到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反馈,并将考核情况纳入每月医师考核、科主任考核等。

  24.关于“大处方开药审核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8月29日,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大处方开药审核不严格”问题;修订和完善《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大处方管理规定》,成立大处方管理领导小组,于9月28日、10月23日召开关于“大处方审核不严格”现场督导检查会,对查处的不合理处方进行处罚;于10月12日印发《关于调整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通知》,修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与职责;从4月份开始每月药剂科与医务科联合对全院运行病历进行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列入千分制考核进行扣罚;增设前置审方系统、升级合理用药系统与处方点评系统相关事宜已通过党委会,采购科正招标落实。

  25.关于“存在违规医疗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制定《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日间手术管理制度及流程(草案)》,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监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于2023年9月对8月份病历进行临床科室十八项核心制度督查,纳入质量绩效考核,针对过度医疗进行常态化监测管理,不断减少过度医疗的现象。

  26.关于“医德医风整治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成立医德医风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创评医德医风建设示范医院重点任务清单》,对医德医风建设任务进行细化与量化,形成5个工作大项共56条任务细则;各科室每月坚持开展医德医风专题研究会议和学习会,组织全科性的职业道德教育,依托“千分制考核”“清风123活动”为抓手,每月定期下临床对科室医德医风进行督导检查,每年进行医德医风年度考核;常态化对新入院职工作医德医风岗前培训授课;医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医德医风”专栏,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同时,塑造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和宣传身边“医德医风好榜样”。

  27.关于“医疗投诉和医患纠纷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依托“千分制考核”,将医疗投诉和医患纠纷工作纳入科室考核范围。结合纠纷发生数据分析情况,针对医疗纠纷集中发生在急诊和手术科室;医患沟通不足,知情同意落实不到位;运行病例书写质量不高;危急值管理不到位等因素,计划制定行政、医疗、护理总值班夜查房制度,其中医疗查房重点围绕危急值处理、三四级手术床旁交班、重大疑难手术讨论情况、十八项核心制度落实、绿色通道畅通、实发性群体公共事件及医疗纠纷情况等内容。10月30日组织开展“医疗纠纷法律知识培训会”,邀请江西法烁智律所合伙人律师肖琴针对医疗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会议内容包括对《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医师法》等内容的解读、《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风险管理》等规章制度培训、近年来医疗纠纷分析报告等。自整改后8、9、10月纠纷呈明显下降趋势。

  28.关于“执行十八项核心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完善修订2023版《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实施细则》;2023年度7-8月间,开展“三基三严”理论及操作培训、考核,强化医务人员理论和实操水平,每月执行“核心制度常态化督导”,做到季度全覆盖。

  29.关于“招投标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4月成立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采购科、内审科、监察室、医德医风办和需求科室组成,采购小组对项目全程参与;7月17日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明确医院未达政府采购限额零星工程院内采购流程,加强各个环节的过程监督,实现阳光采购。

  30.关于“存在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6月成立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 清风123·廉洁行医,拒绝回扣”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印发《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清风123·廉洁行医,拒绝回扣”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全院通过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对有问题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约谈等方式,落实整改;完善投诉渠道,在门诊大厅、住院大厅、急诊科大厅醒目处均设置举报信箱,工作、非工作时段均设置投诉专线电话,并设互联网监督平台,多维度保障患者权益。

  31.关于“关键岗位管控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一次和第二次药事管理委员会中,关于新药引进讨论和药品配送公司遴选采用“一事一议”、“票决制”,完全执行新进药品和配送公司相关规定;8月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医院付款管理制度》《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医院付款及器械科采购的相关事宜严格依照文件执行;10月12日下发《关于调整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小组的通知》景二院药剂字[2023]2号,对《药品采购供应管理与遴选管理制度与流程》与《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流程》进行完善。

  32.关于“医学设备报废手续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7月27日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2023年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该项目包含医疗器械管理系统,采购科现执行采购流程中;10月10日至17日,器械科对2022年医疗设备报废台账与各临床科室重新核对,保障仓库实物与台账一一对应;完善《医学装备购置管理制度》《医疗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医学装备报废、处置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及流程,报送2023年10月30日医院医学装备委员会审议并通过;指定专人收取报废设备存储仓库,实行报废科室与保管员双签,并按医院固定资产报废制度执行。

  33.关于“国有资产造成损失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于2023年4月成立采购科,明确职责权限,对院内经营、收费项目对外发包进行招标采购,如:7月5日院工会向采购科提交2023年食堂招标采购的申请,10月9日院保卫科向院采购科提交了2024-2025年保安服务项目招标采购的申请;严格落实院内经营收费项目有偿服务收益评估并在对外招标中对收益项目进行费用抵扣,9月4日院保卫科向院运营管理科提交《关于申请2024-2025年保安服务项目运营评估的报告》,9月25日运营管理科向医院提交《关于2023年保安服务项目成本费用核查及2024-2025年保安服务招标预算建议》;9月医院支付8月份保安服务费时扣除了2022年1个月医院租用艺术瓷厂地下停车场的租金16949.5元,并在2023年10月和11月份继续扣除剩余两个月的租金。

  34.关于“财审骨干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加强分管财务工作领导财务管理业务学习,2023年8月主持召开2023年上半年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参加9月院内组织的“预算财务软件上线实操”业务培训、11月第四期“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关于举办三年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卫生经济管理政策培训暨卫生健康经济大讲堂”线上培训;8月和9月各开展一次财务人员业务培训;配强审计队伍,11月调财务专业人员(会计师)一名入内审科。

  35.关于“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10月7日对财务人员开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培训,并进行现场考试;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6.关于“财务审核签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11月9日党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医院《资金审批制度》,重新规定支出审批权限,严格落实“三不直管”,无论支出金额大小,书记院长都不需要加签,并于11月15日开始执行。

  37.关于“审核报销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严格执行医院《现金管理办法》,所有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节日慰问资金和聘请授课费用等款项转入对公账户。如2023年10月10日支付授课费,通过银行转账到授课老师银行卡上。

  38.关于“工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端午节节日批量物资、职工生日蛋糕采购已由采购科进行招投标;10月16日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通过增补职工代表流程并严格执行,保障职代会职权合规行使;工会现已完善工会会员困难职工档案,设立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由工会账户开支并建立台账,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路线不到位,基层组织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39.关于“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严格执行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12日、24日在院长办公会上对“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进展、“1+5+5”重点项目等事项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后报党委会,党委会讨论形成决议后立即部署落实;完善落实院长行政查房制度,9月15日、10月18日在院长行政查房中,对创伤中心学科复评、省级重点临床专科申报等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

  40.关于“党委班子形成合力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8月8日,印发景二院党字[2023] 40号文件《关于调整市第二人民医院领导分工的通知》,保障最大限度发挥各班子成员优势和特长,提升班子成员集体领导意识,提高医院中心工作推动效能。

  41.关于“院党委主要领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3月31日,印发景二院党字[2023]15号文件修订《中共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非涉密议题提前分送班子成员思考,每位班子成员在集中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42.关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我院对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事中、事前、事后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落实了医院制定的党政主要领导沟通制度;将岗位调整事宜纳入了党委会议研究范畴内,并于2023年10月27日党委会议上对部分岗位调整事宜进行了研究讨论。

  43.关于“全面筹划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筹划的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已获得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签署2023-2025年专项债券发行顾问协议;南区建设方面,已收到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关于申请出具用地红线条件及选址意见书的报告》的回复意见函。

  44.关于“医院岗位设置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完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岗位设置办法改革试点修订方案》;推开行政职能科室岗位管理项目,对32个行政职能科室132个岗位通过个人访谈,工作内容、工作量核定,分析科室岗位特别与科室业务发展规划、明确岗位职责、分析工作流程等,优化调整行政职能科室组织框架和人力资源配置;修订《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职能科室编制管理办法》,合理配备各类人员岗位数量,经调整临床医技、行政、后勤管理岗位占比为88.76%、7.66%和3.57%,行政职能科室占全院科室比从原来的41%下降至33.33%。

  45.关于“对专业能力培养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外派进修30人,已有10人返院,在全院进行了进修学习汇报,并在妇科、泌尿外科、肿瘤放射治疗、心血管射频消融治疗等方面开展新技术,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二是拟定2024年外出进修计划,遴选优秀骨干外出进修学习新技术、新知识,涉及技术骨干医疗专业16人,护理专业10人,并拟选送20人参加2024年专科护士培训;三是遴选10个院内创新团队,发挥业务和技术创新带头作用,获批2023年省卫健委项目7项,省中医药管理局项目4项并获得经费资助;四是9月22日开展2024年执业医师考试模拟考试,对考试成绩进行通报,加强学员与导师联系,对于落后学员及早干预,补齐短板;五是自9月份起,给予考过执医考试并在院注册学员补贴,提升学员保底绩效,促进学员主动学习;六是积极调动医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强化院内督导考核,参加人数达99.74%,完成率达95.42%;七是下发《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含医技、辅助)科室人才梯队、人才结构及学科基本情况调查表》,整理、统计、分析医院临床科室人才梯队现状,修订《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人才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八是经10月13日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于14日下发《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调配管理办法》,规范医院内部用人制度,保证人员调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

  46.关于“人才引进政策不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10月14日下发《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定向培养在读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方案》,依托赣南医学院对口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开辟招聘新渠道,吸引和培养更多优秀专业型人才 ;10月27日经院党委会研究通过,修订《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人才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在待遇、职称评聘、人才培养方面给予高层次人才更优更全面政策倾斜,加强高素质人才引进力度,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在科室工作的积极性;下发《2024年度市二医院科室用人计划申请表》,收集汇总后依据各科室用人需求,赴沈阳医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南昌大学、赣南医学院等省内外各大医学院校开展招聘,精准引进高素质人才;11月9日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同意校园直招选聘高素质人才26名;召开《鼓励医院职工攻读在职硕士或博士学位管理办法》专场政策解读会和动员会,深入解析医院扶持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本院职工在职攻读硕士和博士申请率,对比2022年,2023年在职硕士申请率提升184.6%、博士申请率提升170%。

  47.关于“自主招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10月27日修订下发《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自主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招聘专业要求在考试环节聘请一定比例的外院专家参与,并设定笔试、技能操作和面试最低合格线且不低于60分;同日修订下发《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增设外单位专家参与评审,并要求外单位专家抽取比例不得低于30%。

  48.关于“自主培养人才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5月22日与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举行紧密型医联体签约揭牌仪式,依托紧密医联体,在学科共建、人才培养等领域深化协作,多渠道、全方位地加强交流与协作,已完成肿瘤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平台搭建,神经内外科、肿瘤科亚学科标准化建设,二附院主任小班教学针对癫痫中心创建成立的癫痫5人小组;制定《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年轻干部追踪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年轻干部后备库设立事宜;与赣南医学院一附院省领先学科检验科,达成共建重点实验室合作意向,同时遴选科研骨干及实验室技术人员,于11月20日至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实验室进行科研深造学习,为后续申报高质量科研项目和医院科研人才培养打下基础。

  49.关于“干部任用流程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10月20日印发《关于建立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外代表人士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党外代表人士于下文30日内完成第一次个人信息报告,每年定期集中报告个人信息,如个人在本单位之外从事与职权、职务、专业相关工作的劳务所得一类“个人其他重要信息”变动时及时填写《个人信息变动报告表》向单位及时报告;依据行政职能科室岗位管理项目的实施情况,拟定增设采购科请示并于11月9日签发关于批准调整《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职能科室编制管理办法》的请示一文,上报至主管部门备案。

  50.关于“个别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各党总支部、党支部于2023年7月底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优化组织架构,为基层党支部选优配强支部书记;组织全院27个在职党支部书记参加党务工作业务培训,并对《市直机关基层党建业务知识使用手册》进行再学习,夯实基层党支部书记理论基础、党务工作能力。

  51.关于“打造党建红色引擎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凝练各党支部“一支部一品牌”特色做法,大力宣传,在医院微信公众号、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推送;2023年8月8日,重新调整党委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党委班子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按照新的联系点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宣讲;10月8日,印发《关于开展党建工作督查的通知》,各党总支于10月18日-10月21日对照督查工作要求,对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制度等完成交叉检查,各党支部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52.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对2019年至今发展的党员档案全流程进行自查,查出的各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组织27个在职党支部书记参加党务工作业务培训,并于2023年11月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知识考试。

  53.关于“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巡察反馈后,院党委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举措,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3个方面55个具体问题,制定了164项具体举措,落实到责任科室、责任人、责任领导,限定整改时限,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要求逐一销号管理;经上级批准,院党委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领导班子围绕巡查反馈意见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检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54.关于“整改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自2023年8月起,我院党委就研究布置落实巡查整改工作陆续召开党委会议4次、专题调研2次,以保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10月18日正式印发《中共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明确3个方面55个具体问题164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全面启动巡察整改工作;9月15日、10月18日由副院长带队进行院长行政查房,对照三甲复评条款细则,及时发现并解决中医科、骨科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5.关于“存在边改边犯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于2023年4月下旬,召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会,医院纪委委员、各基层党组织纪律委员、纪律监督员共37人参加会议;7月上旬,邀请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黄文超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为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授课,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及支委、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近150人聆听授课;10月下旬,邀请医院法律顾问为全体中层干部进行法律法规专题授课,针对行业特点重点讲授涉医涉密涉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并开展保密法规知识测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3979819230,电子邮箱:jdzeydb@163.com。



中共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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