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

时间:2017年02月13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1、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自杀、酗酒、美容、牙科烤瓷、矫正术等)。


  2、应当由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3、应当由第三方责任人负担的(车祸、打架等)。


  4、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5、国家和省本级规定的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咨询电话:0798-820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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