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积极响应全市公立医院改革
致全市患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病友:
从2016年9月1日零时起,景德镇市正式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我市本次改革的医疗机构之一,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CT、核磁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和部分检验费用,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优化医疗收费结构,适当调增部分服务性收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
二、调整门诊诊查费。参保人员调增部分由医保统一报销13元。城镇居民、职工就诊时请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在医院所有收费窗口均可直报;农村居民携带身份证、新农合证(卡),在住院部新农合直补窗口报销。
为了让每位已经参保的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及时进行医保报销门诊诊查费用,敬请病友们就诊时在带好本人身份证和医保卡/新农合证(卡)。
三、为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医院将加大志愿服务力度,遇到问题和困难请随时联系医院收费管理科,咨询电话0798-8203247.
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6年8月31日
我们承诺
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医改政策,让老百姓得到实惠。我们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优质服务,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让政府放心,百姓满意,员工满意。
景德镇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政策问答
问: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背景和时间是什么?
答:今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下发《关于确定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6〕20号),我市被确定为第四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要求,从2016年9月1日零时起,正式启动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问: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包括哪几家单位?
答:这次改革涉及我市8家城市公立医院,即一院、二院、三院、四院、五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六院。
问: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第一步重要举措”是什么?
答:在上述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问:什么是“药品零差率”?
答:药品零差率是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的过程中,采取“原价进、原价出”,以购入价销售,医院药品不再加价产生利润,让利给百姓。
问: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后,患者如何看病就医?
答:此次调增后的门、急诊诊查费按“保基本”的原则,普通门、急诊诊查费同等费用,统一由基金报销13元。为方便患者报销,就医时:
1、城镇居民、职工携带医保卡,直接报销调增部分的门诊诊查费,已参保但至今未办理医保卡的可凭身份证经查录属实,可直接报销调增部分的门诊诊查费,暂未办理医保卡的新生儿凭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进行登记,对调增的门诊诊查费先由医院垫付。
2、农村居民携带身份证、新农合证(卡)进行登记,调增部分的诊查费医院先行垫付,全家人口已全部参保但新生儿暂未办理新农合证的,凭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调增的门诊诊查费先由医院垫付。
3、已参保但未携带身份证、新农合证(卡)的患者,先自费缴纳全额诊查费后回户口所在地农医所报销调增部分的诊查费,未参保的农村居民、城镇居民、职工医保不予报销。
4、因门诊挂号时会出现城镇居民职工无卡、农村居民需进行核实其身份信息后登记造册,挂号速度相对慢,等待时间长,因此,鼓励患者错峰就医(需空腹的患者、急诊患者除外),可以选择下午到医院就诊,各公立医院将均衡安排专家坐诊。
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取消药品加成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景德镇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及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从2016年9月1日零时起,我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全面下调我院所有药品零售价格,同时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