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来院必读!市二医院近期就诊、探视、陪护指南

时间:2020年02月06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尊敬的各位病友及家属:


  你们好!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院根据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卫健委制定的各项防控措施。让我们齐心协力,抗击疫情。在此,我们特为前来我院门诊的患者及家属,以及看望住院患者探视和陪护人员,整理了这份特别的温馨提示,请您来院前仔细阅读。


门诊患者及家属注意事项


  No.1 为避免交叉感染,请无紧急就诊需求的患者暂时不要到医院就诊。


  No.2 医院各个入口处均设置有体温检测点,对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请您和家人配合测量。


  No.3 患者及陪同家属务必佩戴口罩进入医院;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距离;为了您及家属的安全,限一位家属陪同就诊,如有下述第4条情况之一者,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


  No.4 如您及陪同家属有以下情况,请主动告知医护人员:


  👉 2周内到过湖北

  👉 2周内接触过湖北地区归来人员

  👉 2周内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 有鼻塞、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


  No.5 您就诊前需要您如实填写流行病史筛查表。


  No.6 如您有发热情况(体温≥37.3℃),请务必先到发热门诊就诊。


  No.7 使用过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请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的垃圾桶内。



门诊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尊敬门诊患者及家属:


  你们好!


  根据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一级响应要求,为有效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做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等工作。请各位患者及家属做好自我防护,出门带好口罩。请春节长假期间及结束后到我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及家属注意以下事项:


  一、医院属于公共场所,在我院就诊期间,均需要佩戴口罩;为了您及家属的安全,不建议多位家属陪同就诊。


  二、所有患者及陪同家属在进入门诊大楼前均需要接受体温检测,请积极配合。


  三、患者实名就诊,如实提供相关信息,按照我院流程就诊,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如果信息不实,不按流程就医的,编造、传播虚假疫情等,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您如实、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医护人员建议,主动前往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1、发热(体温>37.3°C);

  2、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或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以上所述事宜,意在维护广大就医者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敬请广大患者及家属理解支持!


住院探视、陪护指南


  No.1 如无特殊事宜,请避免探视(能不探视则不探视)。可采取电话、微信、短信等慰问方式,以免交叉感染。


  No.2 是否需要陪护,由护士长与主管医生沟通后决定。允许陪护则发“陪护证”并且凭陪护证进入病房。


  No.3 探视、陪护人员请戴好口罩,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进入医院区域。口罩必须遮住口、鼻,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挡、包裹,没有纸巾时注意用手肘部遮挡,不随地吐痰。使用过的纸巾、口罩扔入黄色垃圾桶里。


  No.4 进入诊疗区域,注意手卫生(勤洗手),接触公共物品后应注意正确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液,做到手掌、手背、指缝、指头、腕部全部清洁到位。


  No.5 病区将实行门禁管理。请尽量减少来院探视的人员数量,并缩短探视时间(建议不超过15分钟),遵守医院关于探视时间段的规定:


  1、禁止探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6:00;晚上10:00至次日早晨8:00,为患者休息时间,由所在科室医护人员清场,如有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呼叫特勤保安协助执行。

  2、探视时间内,为控制感染,要求每床一人探视并要经过体温检测,探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3、因病情需要,确需陪护的患者,请到所在科室申领陪护卡进出,患者在禁入时间内凭腕带进出。

  4、医生预约患者要求在探视时间以外或不在管理区域接诊。

  5、严格禁止宠物进入到病区。

  6、外卖送餐人员在经过体温测试后可凭单进入。


  No.6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来院探视、陪护:


  👉 发热(37.3度及以上);

  👉 两周内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旅行、居住、短暂停留史;

  👉 两周内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史;

  👉 两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 两周内有发热、干咳,身边有多名人员有类似症状;

  👉 显著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住院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尊敬的住院患者及家属:


  您们好!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西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患者如需陪护,原则上每名患者配1名陪护,相对固定不随意调换,住院患者及家属、陪护人员需凭腕带或陪护证出入病房;患者在院期间不建议其他人员来院探访。


  2、若来院探视,请遵守医院探视时间规定。请尽量减少来院探视人员数量及缩短探视时间。禁止探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6:00;晚上10:00至次日早晨8:00


  3、患者家属及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请必须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


  4、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原则上不应离开病房,如因特殊情况离院时应向主管医护人员报备并做好登记。离院期间注重个人卫生,密切监测体温变化,如有流行病学史或出现呼吸道症状等,及时向医护人员通报。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事宜,意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敬请广大患者理解!为了避免感染,请各位患者及家属加强自我防护,出门戴好口罩,平时注意勤洗手,多通风,尽量少去人流聚集场所。


  抗击疫情,我们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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